超223亩,近6亿,襄阳连挂五宗地块!
2023-06-07 08:21:35来源:襄阳房协

近日

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

连续发布五宗地块挂牌出让的公告


【资料图】

其中,两宗地块位于高新区

三宗地块位于襄州区

五宗地块面积合计超223亩

起拍总价近6亿元!

襄土网挂字[2023]29号

襄土网挂字[2023]29号地块

位于高新区桃园路以南、卧龙大道以西

土地面积:49400.4平方米

约合:74.1亩

29号地块规划红线图

起拍价:214万元/亩

起拍楼面价:1783.33元/平米

规划用途:城镇住宅

绿地率:≧35%

容积率:≤1.8

建筑密度:≤25%

29号地块概念方位图

该宗地

建设用地面积49400.43平方米

城市道路面积15830.53平方米

公共绿地面积6433.92平方米

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88920.77平方米。

出入口要求:禁止在卧龙大道设置机动车出入口。

配套服务设施要求:

(1)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不小于270平方米标准配建,建成后按规定无偿移交给高新区管委会。

(2)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,建成后由高新区管委会以成本价回购。

(3)临街建筑底层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公厕,建成后无偿对外开放。

襄土网挂字[2023]30号

襄土网挂字[2023]30号地块

位于高新区桃园路以北、卧龙大道以西

土地面积:41921.8平方米

约合:62.88亩

30号地块现场图

起始价:230万元/亩

起拍楼面价:1725元/平米

规划用途:城镇住宅

绿地率:≧35%

容积率:≤2.0

建筑密度:≤25%

30号地块概念方位图

该宗地

建设用地面积41921.79平方米,

城市道路面积13354.58平方米,

公共绿地面积6583.59平方米,

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83843.58平方米。

出入口要求:禁止在卧龙大道设置机动车出入口。

配套服务设施要求:

(1)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不小于250平方米标准配建,建成后按规定无偿移交给高新区管委会。

(2)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,建成后由高新区管委会以成本价回购。

襄州土网挂字[2023]30号

挂牌地块位于襄州区腾飞路以南,

西临温哥华1792、东临洪山路、北临腾飞路

30号地块概念区位图

土地面积:8468.99平方米

约合:12.703485亩

地块性质:其他商服用地

起拍价:134万元/亩

起拍总价:超0.17亿元

起拍楼面价:2010元/平方米

容积率:≤1.0

建筑密度:≤30%

绿地率:≥35%

属襄州区水利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地块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

配套服务设施要求:

(1)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每100户配套30平方米且不小于1000平方米标准配建,建成后按规定无偿移交给襄州区人民政府。

(2)配建独立占地且用地面积不小于3240平方米、建筑面积不小于2430平方米的9班幼儿园,建成后按规定无偿移交给襄州区人民政府。

(3)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。

(4)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,建成后按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》(襄政发〔2017〕24号)执行。

(5)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(合城市书屋100平方米),建成后由襄州区人民政府以成本价回购。

(6)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,建成后由襄州区人民政府以成本价回购。

(7)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公厕,需在临街建筑底层配建,建成后无偿对外开放。

(8)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2090平方米。

襄州土网挂字[2023]11号

挂牌地块位于襄州区航空路以南,

西临温哥华1792、南临腾飞路、

东临洪山路、北临航空路;

11号地块概念区位图

土地面积:19853.47平方米

约合:29.780205亩

地块性质:城镇住宅用地

起拍价:330万元/亩

起拍总价:超0.98亿元

起拍楼面价:1980元/平方米

容积率:≤2.5

建筑密度:≤18%

绿地率:≥35%

与襄州土网挂字[2023]30号地块, 同属襄州区水利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地块

襄州土网挂字[2023]14号

挂牌地块位于襄州区红星社区

东临交通路,南临永安北路

西临商城东路,北临江营路

14号地块概念区位图

土地面积:29206.93平方米

约合:43.810395亩

地块性质:城镇住宅用地

起拍价:400万元/亩

起拍总价:超1.75亿元

起拍楼面价:2439.02元/平方米

容积率:≤2.46

建筑密度:≤18%

绿地率:≥35%

属红星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及襄州区2020年第2批次(增减挂钩)建设用地范围

配套服务设施要求:

1.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每100户配建30平方米且不小于800平方米标准配建;

2.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小于750平方米;

3.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(含城市书屋100平方米);

4.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。

运营:襄阳房协编辑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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